中國茶網杭州站訊:前日,杭州市檢察院發布消息稱,云南鴻如茶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興華等14人借普洱茶之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億余元,已于6月15日被該院批捕,其中李興華本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抽逃出資兩項罪名。
針對老年群體炒作普洱茶
就在一年前,云南鴻如茶業有限公司還在一家中央電視媒體連做三期節目,該公司董事長面對觀眾侃侃而談,并宣稱該公司“老同子”品牌普洱茶擁有400多年歷史,從海拔最高的古代商路“茶馬古道”走進上海世博園,云南鴻如茶業的“老同子”品牌普洱茶正式成為中國2010年上海世博會接待用茶葉,這是該品牌繼獲得“2010年海南博鰲論壇指定用茶”殊榮后的又一世界級大會指定用茶指定品牌。公司業務遍布全國,下轄杭州、柳州、長沙、深圳老同子食品有限公司等子公司。
杭州市檢察院披露的信息顯示,經依法審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李興華為實現以公司名義進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活動的目的,于2007年6月、2010年10月、2011年4月,分別注冊設立云南鴻如茶業有限公司、杭州鴻如茶葉有限公司和香港鴻如文化發展控股集團。
2007年6月至2011年5月,李興華伙同犯罪嫌疑人董忠義等另外13名犯罪嫌疑人,分工合作、互相配合,在杭州先后以“云南鴻如”、“杭州鴻如”公司的名義,針對不特定的老年群體,利用公共場所散發贈券和召開品牌推介會等方式進行公開宣傳,借用普洱茶收藏升值概念并許以年收益不低于16%的承諾,并宣稱通過香港鴻如文化發展控股集團進行海外上市配發原始股,通過簽訂所謂的普洱茶銷售合同和委托銷售合同,大肆進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活動,其間共計非法吸收資金高達1.27億余元,涉及被害人1000余人。
董事長還涉嫌抽逃出資罪
杭州市檢察院認為,上述14名犯罪嫌疑人在杭州以經銷普洱茶為名,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巨大,擾亂國家金融秩序,依法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批準逮捕,其中犯罪嫌疑人李興華在云南鴻如茶業有限公司成立后,將1000萬元注冊資本全部抽逃,還涉嫌抽逃出資罪。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檢察官特別提醒,當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類犯罪大多存在隱蔽性強、欺騙性高、危害性大等特點,犯罪嫌疑人往往通過銷售商品、辦理會員卡、認購股權等形式,以明顯高于市場收益的高回報作為誘餌,有時還會通過頻繁參加公益活動、慈善行動等手段來營造其企業虛假繁榮的景象,以達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目的,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