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春茶大上市前夕,宜都全市7個產茶鄉鎮的250多家茶葉生產加工業主均與市食品藥品監督主管部門簽訂了2015年度《茶葉生產加工單位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書》,明確了茶葉加工生產“五必須和五嚴禁”的規定,嚴格質量安全管理,規范茶葉初、精制加工生產行為,為宜都茶葉的質量安全增加了一份保障。
責任書明確要求,各茶葉加工業主的茶葉加工生產區必須建立在距離垃圾堆、畜禽圈、坑式廁所25米以外的地方;加工人員上班時必須穿工作鞋、服和戴工作帽;茶葉加工區(含曬場)必須與生活區分開,加工區必須與外界有效的隔離;茶葉生產車間必須保持地面和生產設備的干凈衛生;干毛茶及成品必須與地面隔離。同時嚴禁在茶葉加工過程中添加非茶類物質;嚴禁露天攤放鮮葉;嚴禁赤腳、赤身加工茶葉;嚴禁在生產加工場所喂養畜禽和寵物;嚴禁用裝過肥料或有毒有害的容器和編織袋盛裝茶葉及制品。
責任書同時要求,茶葉加工業主必須嚴格生產加工環節過程的控制,杜絕通過添加非茶類物質來提升茶葉凝重度和茶葉外形的行為,對無證經營,違法添加的行為堅決打擊查處。確保宜都茶葉安全衛生和質量信譽,保護好茶農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