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王先生起訴陳道明虛假代言和其正涼茶,昨天上午,宣武法院認為不屬法院受理范圍,一審駁回其訴訟請求。
今年8月,王先生起訴陳道明,稱自己受陳道明代言的影響,購買了30瓶“和其正”涼茶。但飲用后感覺胃部不適,后來發現“和其正”涼茶含有雞蛋花、夏枯草等藥物成分。而《食品安全法》不允許普通食品添加藥品。
王先生起訴陳道明虛假代言,“和其正”涼茶生產商和銷售商同時被訴。他索賠購買款的10倍賠償金和醫療費用等。
陳道明稱,他代言時,審核了相關部門對涼茶的審核、審批、檢驗檢疫、準許銷售的相關文件,自己沒有夸大宣傳。
宣武法院認為,“和其正”涼茶添加藥品是否違反相關規定以及陳道明代言的廣告有無違規問題,都屬于相關行政職能部門審查和管理的范疇,不屬于民事訴訟受案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