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引添課法[Tax increment decree] 元代江西推行的增加茶稅方法之一。
延祐五年(1318),敕江西茶運司,“歲課以二十五萬錠為額”。攤派方法見《元史 食貨志二》:“用江西茶副法忽魯丁言,立減引添課之法。每增稅為一十二兩五錢,通辦鈔二十五萬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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